高级工程师挂靠协议
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:高级工程师挂靠协议
甲方:韶关新泰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
乙方:身份证号:电话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,按照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要求,做好甲方资质定位及乙方各证书的注册、登记、使用、保管等相关事宜,双方本着友好协商,互惠互利的原则,达成以下协议:。
1、聘用乙方为高级工程师,双方之间的权利与义务不能由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调整,乙方不得主张任何劳动关系方面的诉求。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仅以本合同约定为准。2、聘用时间:叁年,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。
3、乙方向甲方提供高级工程职称证的原件(证号国色职资字(号)、相片及有效的身份证、毕业证等复印件及扫描件,由甲方代为为保管。在甲方公司运作过程中需要使用时,乙方应及时配合;乙方提供的各类证书及资料必需具有真实性、可靠性、有效性;甲方在使用乙方各类证件时,不得从事违反国家法律、法规的事情,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。
4、由于甲方使用了乙方前述资料,甲方向乙方支付报酬(挂证费)。报酬(挂证费)及支付方法如下:
1)报酬(挂证费):甲方付给乙方报酬定为每年人民币¥元(大写整),包含由此所产生的税金、社保和福利。
2)支付方法:每年挂靠费分二次支付,每次支付本年度一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