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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屯市

北屯市

的有关信息介绍如下:

北屯市

北屯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最北部,地处阿尔泰山南麓,准噶尔盆地北部,地处东经85°31′40″—91°00′00″,北纬46°02′30″—48°56′04″。

北屯市属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。

北屯市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直辖县级市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师部所在地,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实行“师市合一”管理模式,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管理。全称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北屯市”。

扩展资料:

北屯市的设立:

1998年5月、2002年10月、2010年7月7日,十师三次向兵团上报《关于设立北屯市的请示》,建议采用师市合一的方式设立北屯市。

2004年5月,十师党委对师机关和农牧团场实施机构改革。农牧团场改革是组建中心团场,将189团、190团组合到188团,188团为中心团场,189团、190团为进入中心团场的团场。将187团、青河农场组合到183团,183团为中心团场,187团、青河农场为进入中心团场的团场。

2006年2月,十师党委启动新一轮农牧团场改革,将中心团场重新确定183团、187团和188团。青河农场并入183团,189团并入187团,190团并入188团。改革结束后,十师所属农牧团场由10个调整为8个,即181团、182团、183团、184团、185团、186团、187团、188团。

2011年12月2日,自治区党委副书记、主席努尔·白克力签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北屯设市报国务院会议的文件。

2011年12月20日,经国务院批准,同意设立北屯市,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直辖市,按照“师市合一”模式管理。2011年12月28日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北屯市挂牌仪式在十师北屯市举行,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北屯市正式成立。

2012年12月24日,经中央编办批准,兵团将13个农业师名称更名,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建设第十师北屯市”更名为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师北屯市”。

参考资料: